退休公教人員權益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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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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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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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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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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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含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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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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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或兼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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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發給,退休
前三個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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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發一次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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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自願提前退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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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自願提前退休者一次加發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一
個基數為本俸、或年功俸、
之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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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原退休案辦理,於
退休時一次發給,退休前三個月
納入退休案合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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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養老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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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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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年資及公保俸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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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退休函主動辦理,不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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勳(獎)章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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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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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服務獎章:3600元
二等服務獎章:7200元
一等服務獎章:10800元
僅列舉服務獎章部份,其他勳
章或獎章均得依規定申請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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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由服務機關發給,退休前一個月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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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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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或兼領新舊月退休金人員2萬元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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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十日依當年標準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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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郵局電匯或其他方式主動發給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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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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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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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績:獎金〈如有晉級補
發差額〉,或另予考績:獎金<考績年度內連續任職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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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發給(僅發退休當年在職六個月以上可辦理考績,並於退休前專案辦考績完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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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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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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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1月16日屆齡退休:不受
強制休假天數限制,得因公
確實無法休假者以實際上班日數發給外,餘均授強制休假天
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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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退休時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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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節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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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人員退休〈職〉時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年滿55歲或未具工作能力之退休〈職〉人員或
降齡命令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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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節、中秋、端午節前十日依當年標準發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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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郵局電匯或其他方式主動發給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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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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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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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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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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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特別濟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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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年以前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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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節、中秋、端午節前四十日依當年標準申請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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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通知退休人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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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眷屬喪葬、生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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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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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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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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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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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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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擇領月退休金比例及當年標準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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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主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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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殮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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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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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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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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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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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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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撫慰金或月撫慰金〈遺族為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選擇支領月撫慰金,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或兼領月退休金之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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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死亡時遺族申請,月撫慰金每半年以郵局電匯方式或其他方式主動發給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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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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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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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一次退休金(公務人員84.07.01前;教師85.02.01前)及舊制公保養老給付(88.05.31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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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支票直接存入
臺灣銀行優惠存款
帳戶,支票一經兌
現即不得再存優惠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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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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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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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在原機關或鄉鎮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加保;或依附配偶
子女以眷屬身分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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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申請辦理。以眷屬身分加保者,保費同被依附之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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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
退休公教人員權益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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